老干部之家
  1. 首页
  2. 专题
  3. 本期话题
  4. 所有评论:非法集资“参与人”自担损失,您同意吗?

所有评论:非法集资“参与人”自担损失,您同意吗?

李光福
李光福 评论于
非法集资扰乱金融秩序破环国家安定,凡参与者受到惩罚自不必说,集资者应以数额多少给预相应的法律制裁。
文藻
文藻 评论于
首先查办集资者,追回集资,追不回的由投资者自负!
喜乐长寿族
喜乐长寿族 评论于
对于非法集资这,政府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。但是,俗话说“人为财死鸟为食亡”,人们被非法集资这用种种手段所迷惑,本意也是想发财啊。既然上当受骗了,损失自己也要承担了。拿钱买教训。
济宁技师院退休
济宁技师院退休 评论于
支持!本人以为,政府及其有关部门,应当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惩治力度,一旦发现,要他倾家荡产;另外,希望赚大钱的参与者,应当承担自己造成的损失!(李向党)
家网编辑刘畅
家网编辑刘畅 评论于
纪慎言: 我绝对不会参加任何集资。现在的钱够花了,集资无非是还想赚钱,常问问自己,要那么多钱干什么?!我认为非法集资参与人应该自行承担损失。先问问自己,如果你赚 ...
您的这个观点有意思!如果所有人都这么想,那么非法集资可能就存活不下去喽。
zhouqm
zhouqm 评论于
参与非法集资属于个人行为,损失理所当然应该个人承担。难道还要国家承担不成!
蒲先和
蒲先和 评论于
一,即是“非法”,政府为什么让它存在?让他们蒙骗老人?
二,让参与者自负责任,是不是客观上在纵容非法集资?
蓝色的海洋
蓝色的海洋 评论于
责任自负,但有关部们不能不管,非法集资者能活动,敢活动,是因为有上当的人,更因为犯法成本太低。
jfwu_usa
jfwu_usa 评论于
“非法集资参与人应自行承担损失”看起来公平、公正,但政府、部门就没责任了吗?政府是怎么监督的,怎么引导的,咱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,要为人民服务。不能一出问题,就把责任推给群众。要建立问责制。
第一页<2930313233>
发表评论

2025 © 《老干部之家》杂志社   鲁ICP备2023044249号

电脑版 移动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