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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评论:非法集资“参与人”自担损失,您同意吗?

张继利
张继利 评论于
“非法集资参与人应自行承担损失”是应该的!这是贪小便宜,受大骗,应得的惩罚!
金陵叟
金陵叟 评论于
“从源头上禁止非法集资,使非法集资少发生、早发现,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,同时,还应启动非法集资行政调查的情形和相应的手段措施,以利于对非法集资活动尽早处置。”--同意。
侯从礼
侯从礼 评论于
应该杜绝。
缔重究
缔重究 评论于
非法集资参与人自担风险,后果自负是应该的。但对于非法集资者也不能我行我素,任其发展,既然是非法,也必须根据法律有关规定,严肃惩处,依法取缔!
于老头为善
于老头为善 评论于
非法集资对社会是种危害,应该制定法则来规范管理。
于柏荣
于柏荣 评论于
我认为参与非法集资的钱虽然不受法律保护,但他是非法集资诈骗案的受害者。政府有关机关可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,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,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,更为合适。这是一种警示教育:投资者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,远离非法集资!而不能靠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。
笠翁立仁
笠翁立仁 评论于
我认为,征求意见稿的出台,特别是对老年人来说,非常及时,平常生活中,常常遇到、听到老年人在非法集资中被骗上当,骗子固然可恨,非法集资诈骗案受害者固然可怜,但是有些已经被洗出境的资金,的确已经很难追回。而政府的钱,其实是纳税人的钱。用纳税人的钱,来帮非法集资参与人交“智商税”,这也确实不公平。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非常合理,是对参与人的一种警示教育。如果有
人想交“智商税”,责任只能由自己承担!
yeynsn
yeynsn 评论于
即然非法,就要严惩。参与人钱迷心窍,上当活该,拿钱买教训!
吕京蝈1949
吕京蝈1949 评论于
完全同意纪慎言老师的观点。
快乐驿站
快乐驿站 评论于
参与者明智集资可能不合法性,却为贪图小利铤而走险,自然该自负其责,赔了夫人又折兵,也是自食其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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