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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评论:既然曝光,何必匿名?

蓝色的海洋
蓝色的海洋 评论于
我认为媒体曝光的主要目的应该有四项。一是揭露某企业、单位、个人在经营管理工作活动中违纪违法和不遵守道德的行为、语言。二是广而告之、全民皆知、形成全民监督的氛围。三是督促其及时整改、按理、按法赔偿、赔礼道歉。四是引导全社会要公正、公平、依法、遵规、诚信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和活动。因此,应当将违纪违法的企业及个人名字,向全社会公开,而不应该采用匿名的方式,进行所谓的曝光。否则将不能够起到让这些不法单位及个人认错改错、付出代价的作用。也就起不到扶正打邪的良好效果。久之,必将影响正常的社会及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。
纪慎言
纪慎言 评论于
我支持前面的质疑!既然是曝光就应该揭开所有的面纱,不能给这些坑害老百姓的恶人恶势力再留什么遮羞布。之所以没有彻底曝光完全是当权者没有担当意识,以维护隐私权、肖像权或者什么个人权利为借口,放违法违规者一条生路。怕引火上身。有哲人说过,对敌人的容忍,就是对人民的戕害。希望那些当权者真正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严厉打击那些违法违规造假售假侵害百姓利益的厂家和个人,公开他们的真实姓名和本来面目,不再打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马赛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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