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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评论:“特殊处罚”您赞成吗?

莲山令敏
莲山令敏 评论于
我赞成特殊处罚,这种人性化管理很好,可以使一些人长记性!
于老头为善
于老头为善 评论于
晚间在马路上行走,我最厌恶迎面的远光灯,照得眼睛什么也看不到,很容易出车祸,城市内马路上应禁止使用远光路,违者应重罚。
LTZliushuqin
LTZliushuqin 评论于
我赞成特殊处罚,这种人性化管理很好,可以使一些人长记性!
yeynsn
yeynsn 评论于
我赞成,这是特殊的教育方式,不打不骂不违法.只是用办法让违章者长记性.总比出事故处理他有益!
赤霞叟
赤霞叟 评论于
赞成纪老师意见!
赤霞叟
赤霞叟 评论于
我赞成“特殊处罚 ”,但以不使受罚人受伤为度。比如看车灯,不应让受罚人眼睛受伤。
古帆
古帆 评论于
一般劝导、处罚对有些人是耳旁风,处罚成了习惯性“流产'.只有让当事者自己体会其行为所造成的恶果,他才会长记性。所以我支持这种处罚。
李旭东
李旭东 评论于
特殊处罚好,我赞成。让这些肇事司机看看违章造成的恶果,让他们长长记心。
jfwu_usa
jfwu_usa 评论于
法律不可能规范一切现实问题,采取一些人性化处理方式,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办法,但我认为这些办法不应是执法部门人员的随机行为,而应该是执法部门制订且经公告的规范行为,也就是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规矩不一定是法律,但规矩必须让人民群众知道才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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