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评论:小区“围墙”拆不拆 缔重究 评论于 2016-02-29 16:18 我赞成因地制宜,不搞一刀切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! 于柏荣 评论于 2016-02-29 15:46 从城市发展方向,西方国家的先行先试来看,相对于封闭小区,街区确有其优势,大力发展街区可谓顺时之举,大势所趋。但这只是一个方向,一种新事物取代旧事物,常常表现出不可阻挡性。在很多时候,旧事物自有风华,而新事物正是站在旧事物肩膀上,吸收旧事物长处而来。在街区和小区的关系上,也是如此。从小区向街区迈进,并不是说小区一无是处。只有在总结小区的基础上,吸收其长,回避其短,街区的实现才有意义,才会得到更多认可。 luxuejun008 评论于 2016-02-29 15:22 “拆围墙”不能搞一刀切 近日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,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,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。舆论将此提法形象地喻为“拆围墙”,引起众多网友、市民的热议,点赞者有之,非议者有之。更多的人还是担心自己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,小区的安全能否得到保障,社会秩序能否井然有序,道路拥堵是否能够缓解。这些忧虑和担心既在情理中中,也在意料之内。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提出了“两个是否”的改革评价新标准:“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、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,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。”推广街区制既然是一项改革,必定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必定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,以上几个担心的问题只能变得越来越好,不会越来越差。比如说,如果因为疏通道路占用了小区面积,政府一定会给与相应的补偿;如果拆除了围墙,小区的安全和只需政府一定会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,街区的绿化管理也会由政府买单,业主们的物业费会随之下降。凡此种种,居民大可没有担心的必要。 这里需要提出的是,推广街区制虽然势在必行,但千万不能 ... 侯从礼 评论于 2016-02-29 15:16 没在城市居住,不了解城市的具体情况,不好发表表什么意见。党中央既然提出了这个问题,那必然有其一定的根据和道理。支持。 快乐驿站 评论于 2016-02-29 14:51 赞成《意见》精神,这是从长远利益出发的举措,节约利用城市中有闲的土地,也可解决小区建设的各行其道,对解决愈演愈烈的交通拥堵现象大有益处。 嘉言懿行 评论于 2016-02-29 14:40 已经发达国家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,我们可以学习,仿效和借鉴。当然,这需要结合我们的国情,需要一步步慢慢来,需要多做一些宣传引导工作,也需要因地制宜,不搞一刀切。 于老头为善 评论于 2016-02-29 14:40 我赞同纪慎言老师的意见。先从政府及政府机关做起,先把围墙拆掉。 纪慎言 评论于 2016-02-29 14:29 我对中央关注这个问题感到意外,以为城市建设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治理。然而,既然上面提出了这个问题,我以为也绝不是哪位领导拍脑袋想出来的事情,一定有其道理。那么,为了最终达到目的,我主张先从政府及各类机关大院的围墙拆起,给居民小区做个示范才好。 吕京蝈1949 评论于 2016-02-29 14:09 在目前治安环境还不太好的情况下,确实存有安全忧患。但也不失为是一条治理城市道路拥堵的良策。拆了小区围墙有利于土地集约化使用,在城市日益拥堵,而大多小区空间却被闲置,人口密度两极分化的状况下,街区道路公用化有利于疏散人群,分担交通压力。总之利大于弊。应该有条不紊的进行。 昌乐中小企业办 评论于 2016-02-29 13:44 现在社会治安是个大问题,拆除围墙不利于治安。也不利于小区综合治理。
于柏荣 评论于 2016-02-29 15:46 从城市发展方向,西方国家的先行先试来看,相对于封闭小区,街区确有其优势,大力发展街区可谓顺时之举,大势所趋。但这只是一个方向,一种新事物取代旧事物,常常表现出不可阻挡性。在很多时候,旧事物自有风华,而新事物正是站在旧事物肩膀上,吸收旧事物长处而来。在街区和小区的关系上,也是如此。从小区向街区迈进,并不是说小区一无是处。只有在总结小区的基础上,吸收其长,回避其短,街区的实现才有意义,才会得到更多认可。
luxuejun008 评论于 2016-02-29 15:22 “拆围墙”不能搞一刀切 近日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,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,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。舆论将此提法形象地喻为“拆围墙”,引起众多网友、市民的热议,点赞者有之,非议者有之。更多的人还是担心自己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,小区的安全能否得到保障,社会秩序能否井然有序,道路拥堵是否能够缓解。这些忧虑和担心既在情理中中,也在意料之内。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提出了“两个是否”的改革评价新标准:“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、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,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。”推广街区制既然是一项改革,必定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必定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,以上几个担心的问题只能变得越来越好,不会越来越差。比如说,如果因为疏通道路占用了小区面积,政府一定会给与相应的补偿;如果拆除了围墙,小区的安全和只需政府一定会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,街区的绿化管理也会由政府买单,业主们的物业费会随之下降。凡此种种,居民大可没有担心的必要。 这里需要提出的是,推广街区制虽然势在必行,但千万不能 ...
嘉言懿行 评论于 2016-02-29 14:40 已经发达国家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,我们可以学习,仿效和借鉴。当然,这需要结合我们的国情,需要一步步慢慢来,需要多做一些宣传引导工作,也需要因地制宜,不搞一刀切。
纪慎言 评论于 2016-02-29 14:29 我对中央关注这个问题感到意外,以为城市建设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治理。然而,既然上面提出了这个问题,我以为也绝不是哪位领导拍脑袋想出来的事情,一定有其道理。那么,为了最终达到目的,我主张先从政府及各类机关大院的围墙拆起,给居民小区做个示范才好。
吕京蝈1949 评论于 2016-02-29 14:09 在目前治安环境还不太好的情况下,确实存有安全忧患。但也不失为是一条治理城市道路拥堵的良策。拆了小区围墙有利于土地集约化使用,在城市日益拥堵,而大多小区空间却被闲置,人口密度两极分化的状况下,街区道路公用化有利于疏散人群,分担交通压力。总之利大于弊。应该有条不紊的进行。
近日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,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,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。舆论将此提法形象地喻为“拆围墙”,引起众多网友、市民的热议,点赞者有之,非议者有之。更多的人还是担心自己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,小区的安全能否得到保障,社会秩序能否井然有序,道路拥堵是否能够缓解。这些忧虑和担心既在情理中中,也在意料之内。
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提出了“两个是否”的改革评价新标准:“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、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,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。”推广街区制既然是一项改革,必定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,必定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,以上几个担心的问题只能变得越来越好,不会越来越差。比如说,如果因为疏通道路占用了小区面积,政府一定会给与相应的补偿;如果拆除了围墙,小区的安全和只需政府一定会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,街区的绿化管理也会由政府买单,业主们的物业费会随之下降。凡此种种,居民大可没有担心的必要。
这里需要提出的是,推广街区制虽然势在必行,但千万不能 ...